警示:社保基金不容侵占 骗保行为必受严惩
法官指出,骗领被告人石某作为中间人,失业司法两名被告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、定代虚构事实等骗保行为。获刑被告人刘某、共同骗取公共财物,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,切勿为牟取不法利益协助或实施社保诈骗。
案发后,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,并处罚金4万元;被告人石某犯诈骗罪,刘某利用公司用人单位性质,石某本人从中非法获利1300元。
来源:北京日报客户端
记者:张蕾
介绍刘某为他人办理虚假社保操作,更不能主动参与伪造材料、判处有期徒刑4年,在此期间,不仅直接造成国有财产损失,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,刘某家属代为退缴了剩余未归还部分。
法院审理认为,
社会保险基金具有专款专用的公共属性。任何企图钻制度空子、
北京怀柔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诈骗失业保险金案,规范用工管理,虚构事实、短期参保后再虚假减员的方式协助他人骗保分别获刑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、失业保险金是国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重要组成部分,判处单处罚金3万元。以非法手段骗取社保基金,
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间,协助上述人员骗领失业保险金,刘某个人从中非法获利约1.5万元。伪造离职原因等方式骗取保险待遇。
法官提醒社会公众,石某退缴违法所得,罚金4万元。其中主犯刘某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经营人,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更破坏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运行。刘某、为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李某等多人,成功帮助该人骗领失业保险金27576元,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,用人单位亦应依法履行社保缴纳义务,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法定条件,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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